吳林芳 攝吳林芳 攝
  中新網常德7月3日電(通訊員 吳林芳 記者 傅煜)7月3日,湖南首起“全能神”邪教組織案在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武陵區檢察院以組織、利用會道門、邪教組織和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,分別對唐莉、陳小明、段和平、何興、祝世賀、高湘武等6名骨幹人員提起公訴。因案情複雜,此案將擇日宣判。
  據武陵區檢察院指控,僅有小學文化的無業人員唐莉等6名被告人,於2009年參加“全能神”組織,之後積極宣傳“全能神”精神,發展成員,逐步成為組織的骨幹人員。
  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,被告人擔任“全能神”常北小區帶領等期間,負責常北小區邪教人員發展和邪教活動的組織、資金的發放、任務下達、傳播音頻製作、工作安排等。他們將信徒分為7人一組,輪流在信徒家中聚會,以所謂學習“教義”、“經文”為幌子交流經驗,為新成員“洗腦”。
  2013年12月5日,公安民警在武陵區賈家湖社區視頻製作點將唐莉、陳小明、段和平、何興、祝世賀、高湘武抓獲歸案,並從該製作點和唐莉等人家中查獲用於傳播“全能神”的“上面的講道交通”、“揭露解剖大紅龍的謬論與惡性”等書籍163本(冊)、手抄或非手抄全能神資料121份(張)、“生命進入交通講道”光盤33張、電腦5台及傳單等大量用於傳播“全能神”的書籍、光盤、傳單等物品。
  對於檢方指控,6名被告均當庭表示認罪。(完)  (原標題:湖南首起“全能神”邪教組織案在常德開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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